如果要說說離婚的好處,我想,不需要當「苦命阿信」大概是好處之一吧。姊姊結婚後有短暫當阿信媳婦的經驗,被前婆婆使喚來、吆喝去,當成無薪女傭,沒有自己的房間,沒有隱私與尊重。曾經為了煮年夜飯,從早到晚在廚房昏天暗地的忙三天,餐後還要清潔二十幾人的杯盤狼藉與洗手台中堆滿的油膩鍋碗瓢盆。恐怖經驗,沒齒難忘。離婚後,每年過年都很輕鬆了,我與兄弟每家各自帶菜到父母家團聚吃年夜飯。既然是在自己家,我當然不是阿信,而是爸媽的寶貝女兒。過年對我來說,與日常和家人相處沒什麼不同,就是平凡的家庭生活。

過年除了菜色豐富與打麻將之外,其餘的部分和每天平凡的家庭生活差不多,每天平凡的生活,常常會讓我們忘記珍惜與感恩,但是幸福其實就是在柴米油鹽的點滴之間。我知道數十年後,當我垂垂老矣時,我會想念今晚平凡的、淡淡的、溫溫的、暖暖的、鬆鬆散散的家人相處時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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