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31日 星期三

眼光

          和品弟每週一次死蓋普查經,品弟學習力驚人,常常反將我一軍。這週查考哥林多前書四章,我們分享了第三節的讀後心得 "我被你們論斷或被被別人論斷,我都以為是極小的事,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"。 分享時,我提到某某人很難搞,自以為聰明高人一等,在文書用語上雞蛋挑骨頭,氣勢凌人,使辦公室助理如履薄冰,最後辭職走人。品弟說,"他怎麼挑毛病,也許有他的理由,我們不要論斷他。當有人出難題時,該怎麼回應解決問題才是重點。"
          挖哩勒,品弟現學現賣,讓姐姐我啞口無言。不過也不得不暗自讚許品弟冰雪聰明、眼光不俗。在這件事情上,我的著眼點是對該某某行為的不認同,但是品弟在同一件事情上的眼光不在人,而是在事,如何解決問題才是他的著眼點。因此,當我眼光放在人身上,我很容易陷於論斷他人並對他人產生情緒性的喜怒好惡,而品弟的眼光可以跳出對人的論斷,理性的針對問題解決問題。
          當我們改變眼光,看到的事情就會不同,產生的反應也會不同。當眼光放在自己的身上,往往體貼自己的感受,無意識的加強自己的論點而無法同理他人 (比如說,"我覺得XXX好難搞喔" 這句話後面,通常會舉證強化自我論述,而強化的過程難免由自己的角度出發來詮釋),當眼光放在他人行事為人上,也很容易從自己的角度投射出論斷 (比如說,"他這樣做真的讓人很難堪"),當我們在論述他人行事為人時,難免已經流於論斷 。品弟的眼光是放在事情上, 就事論事,因此可以減少掉入[論斷他人與自己]陷阱的機率。
          當開口說出 "我覺得他..." 時就要小心警慎,因為論斷已經悄悄的透過鋪陳展開。論斷或被論斷時,記得抬起眼光,不聚焦在自己與他人身上,而是放在事情與上帝身上。謝謝品弟給姐姐上的一堂課。受教惹!!

眼光的高度決定了看事情的視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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