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22日 星期三

未來生養規劃

          七月要和品弟回台灣,難免又想到是否應該請品弟和他的父母提我倆結婚的事。急著結婚倒不是因為怕品弟跑掉,(如果會跑,最好快跑;一直不跑,乾脆結婚)。而是為著我們未來的小孩著想。
          品弟曾說過他想要小孩。而老姐也對於沒辦法生出小品品感到愧疚。但是所有的人工生殖或甚至是領養都需要有夫妻的名分才能進行。也就是說,如果未來我兩一定會結婚,如果結婚後要有小孩,那麼晚結不如早結,晚有不如早有。因為畢竟老姊年紀大了,做試管嬰兒或是領養,生養兒女就是需要體力與健康,以及陪伴子女的時間。越早,老姊越有體力生,越有更多時間陪伴撫養子女。
          於是,老姊又重提結婚這個話題。起手式 "品,你是否對我死心踏地,一定會娶我?"
品弟敏銳嗅出老姐圖謀,知道接下來是冗長沉重的討論。他小心翼翼的選擇詞彙,深怕給出無法兌現的承諾。但是這一題必考考古題因為已經考太多次了,而答案一直以來都是肯定的,所以老姐很快建立結婚共識的討論前提,開始往下鋪陳。聽完老姐的"既然一定結,早結不如晚結;早生不如晚生" 的理論,品弟眉頭深鎖,難得在這個話題上他和我詳談他的看法,簡單整理如下:  1. 如果要生,就要用最大能力給最好的照顧。因此需要先確定有工作。2. 如果有工作,還得確定薪水要足以支援子女充沛資源需求   3. 如果沒工作、或是工作薪水不足以支援子女生活需求,那麼他寧願不生養。
          老姊看法是: 沒錢有沒錢的養法,有錢有有錢的養法。父母那代生活更苦,但是照樣生養。話說,等薪水"足夠"生養子女時,我已經一隻腳在棺材裡了,或是外星人已經攻占地球了。
          但是從品弟的顧慮,老姊看到世代差異,這一代年輕人對外來充滿不確定的焦慮。即便品弟已經算是人生勝利組的成員,有好的家庭背景,有充足的知識訓練,有豐沛的國際視野與經驗、過人的EQ與IQ、努力向上的動力,但是仍然對未來毫無把握。畢竟,未來老姐即將退休,老姊退休年金被政府砍得慘不忍睹,自顧不暇,養孩子的重擔主要將由品弟肩負,實在不能將姊的看法強押在弟弟的身上。所以,討論數小時後,老姊決定尊重品弟的選擇,但是透
過共識,約法三章如下:
1. 等品弟事業有成想養小孩時,如果老姊已經年邁體衰,無法撫養,由品弟付主要撫養責任。
親愛的上帝,我們未來會有小孩嗎? 
 2. 老姐能養時,若品弟選擇不養。但等品弟事業有成想養小孩時,如果老姊年邁體衰,無力負荷,品不可以在外面和別人偷生養,因為這是品的人生選擇。既然這樣選擇生命,就要承擔選擇的consequence. 
3. 品明年畢業,我兩結婚。如果能畢業後立刻找到美國或台灣大學教職,不需要等拿到tenure, 就可以立刻著手生養計畫。
4. 在老姊體力允許的條件下,生養以試管嬰兒優先,次則考慮領養。

       
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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