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8日 星期四

因為愛,所以追求和睦

當遇到紛爭時,我通常會本能反彈去據理力爭,但是耶穌是怎麼做的?
          馬太福音17章, 當耶穌到了迦百農,有稅吏故意挑釁耶穌向他收丁稅。丁稅是當時的聖殿稅,用以維修聖殿的經費,但是當時的拉比或更高位的祭司是不需要繳納聖殿稅的。稅丁故意拋出這個議題,看看耶穌是否自認為是拉比。在25-26節中耶穌告訴門徒他的身分是不需要繳丁稅的,但是在27節,耶穌說,"但恐怕觸犯他們,你且往海邊去釣魚,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,開了它的口,必得一塊錢,可以拿去給他們,做你我的稅銀"。 可以看得出來,耶穌與門徒兩袖清風,連一塊錢也沒有,但是耶穌卻不想觸犯他們,也不據理力爭,在紛爭中是採取避開的態度。
          避開紛爭追求和睦是聖經中很重要的教導。在羅馬書十二章18-21節,保羅的教導是在惡事發生時,要"盡力與眾人和睦" "不要自己申冤,寧可讓步,任憑主怒," 因為"申冤在我,我必報應,不可為惡所勝,而是要以善勝惡"。羅馬書十四章19節更明確指出 "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,與彼此建立德性的事"。也就是說,要和睦並不容易,是要"盡力"去"追求"才能做得到的,要能忍住不為自己的立場解釋申冤,寧可讓步,甚至反而要能以善待惡。哥羅西書三章13-14節,"有紛爭的時候,要互相寬容,彼此饒恕。主怎樣饒恕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饒恕別人" "在這一切之上要加上愛,因為愛是聯繫一切德性的關鍵"。 要能原諒他人,關鍵就是"",為了愛的緣故,在紛爭中,我不需要贏。事實上,人們各有不同的立場與想法,若能真心去了解對方的立場,就能不輕易發怒。箴言十九章11節說 "人有見識,就不輕易發怒,寬恕人的過失,就是自己的榮耀。" 所謂的"見識",就是能明察事情背後的原因,能事前先看到製造或參與紛爭的後果,因此就可以用理性去控制情緒。
          兩人相處,關係緊密,但觀點各異,特別容易發生爭執。因為愛,我要學習盡力追求和睦,不為自己爭辯、寧可讓步、不輕易發怒,多替對方著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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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則留言:

  1. 大家各自盡力追求關係中的和睦吧!你已經做得很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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